他今天的造型怕是自打巫承赫认识他以来最正常的一次——白衬衫,黑长裤,没有毛边,没有破洞,也没有“打倒汉尼拔”之类的反动标语。头发整齐束着,露出饱满的额头,飞扬的剑眉,以及冷淡桀骜的丹凤眼。
他似乎早就料到开门的会是汉尼拔,微微欠身,礼貌地道:“晚上好,叔叔。”
“……”汉尼拔的表情瞬间变得十分的微妙——联邦人尽皆知,总统金辙是个独身主义者,终身未婚,到三十二岁时才拿父母赠予的精子和卵子给自己造了个弟弟。说是弟弟,其实是当儿子养的。所以金轩虽然只有二十四岁,金辙其实已经五十六岁了,比汉尼拔还要大九岁。
金辙曾经在远航军服役,汉尼拔与他共事过一段时间,两人一直兄弟相称,所以按辈分金轩喊他一声“大哥”就足够了,而且之前他们在首都见过几次面,他也确实是这么叫的。
现在这小子忽然改口,还大言不惭喊他“叔叔”,意图之明显简直令人发指。
孩子,你丫还能再不要脸一点吗?
☆、进击的男神
金轩厚颜无耻地给自己降了个辈分,但对着“汉尼拔叔叔”时表情仍旧是高贵冷艳的,身上的男神范儿满得都要溢出来了:“对不起打扰了,我是来找巫承赫的,我能见见他吗?”
汉尼拔危险地眯了眯眼睛,接下他这一招,但并不打算放他进门:“他在复习功课,有什么我能转达的吗?”
“我能亲自跟他说吗?”金轩话说得非常礼貌,态度却极其强势。他的巴巴里雄狮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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