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套上衣服,又对着镜子整理了几分钟,摸摸自己越来越长的胡茬,然后掏出手机——可惜手机没电了,屏幕上连个时间都不给他。
与此同时,肚子又剧烈地叫起来。此刻傻七口袋里只有几张零散的纸币和一枚金币,他算了算大概够买两个包子和一斤火马酒。然后又算了算,打算把两个包子替掉,干脆买个一斤半的火马酒。
傻七从来不在喝酒和吃东西之间选择,这是x_i,ng价比的问题。
喝酒大部分时候能饱腹,偶尔还能吐。有时候喝多了还能吐三四天——这绝对比吃东西来得划算。
只不过他还没从楼台上下去,换班的保安就上来了。
不仅如此,还带来了另一个人。
傻七一怔,后退了两步,手不自觉就摸上了枪。
那人看着不像保安,也不像在写字楼上班的白领,更不像他这种没处去了到处溜达的流浪汉。
那人没理他,和保安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,保安跟傻七打了个招呼,那人也与傻七擦肩而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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